微机综合保护装置的低电压应设置多少,锂电池低电压保护设置多少合适啊
来源:整理 编辑:亚灵电子网 2023-08-08 00:13:44
1,锂电池低电压保护设置多少合适啊
一般设置3.6,实际中跑的时候到了3.7-3.8也就换电池了,直接放着就行了,也不用再充到3.8保存 查看原帖>>
2,请问微机保护装置里的继电器线圈电压是多少
这个问题没人能回答你。原因是,微机保护里面用了不同的继电器,从线圈电压分,有的是交流继电器,有的是直流继电器;线圈控制电压也分为交流220V,36V和直流12V,24V等等。启动电压就是线圈的额定电压。微机保护装置里的继电器线圈启动电压一般是1.5V,5V,24V你好!兄弟 你的问题太 模糊了 微机里的继电器太多了 按你的意思是 那外面扩展继电器是微机配套随机一起的外置中间继电器 其他可能性很小!!要么你是定制的的机子打字不易,采纳哦!
3,微机综合保护装置
电动机保护装置和线路微机保护对象、使用场合不一样,设置的保护值也不一样,需要根据线路保护实际需要调整保护值。肯定是不行的么,不管是电路逻辑、保护出口继电器、系统参数和定值等设置都是不一样了。不可以,馈电线路的保护和电动机的保护要求不一样,设置也不一样。高压电柜中的微机保护装置作用;微机保护装置可以通过接入的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等测量元件的信号对回路的状态进行监视,控制以及保护。比如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单相接地保护等等。微机保护是由高集成度、总线不出芯片单片机、高精度电流电压互感器、高绝缘强度出口中间继电器、高可靠开关电源模块等部件组成。微机保护装置主要作为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发电厂、变电站、配电站等,也可作为部分70v-220v之间电压等级中系统的电压电流的保护及测控。一般是不宜的,但是定值上改一改,对于一般的线路也是能用的。电动机保护重点是躲过起动电流和缺相保护,其他失压过流的应差不多的。
4,过电流保护低电压闭锁定值什么意思
过流保护是按线路末端最大负荷电流整定的.若整定值太小,则保护太灵敏;若整定值大,则灵敏度不够.根据故障时线路电流增大而电压降低的特点,因此引入低电压保护. 校验方法:1.电流定值校验,使电压为0,增大电流值,保护装置动作时的电流值即为电流整定值. 2.低电压定值校验.使电流大于整定值,电压由57V降至保护装置动作时的值为低电压整定值. 3.低电压闭锁过流校验.电压大于整定值,电流大于整定值时,保护装置不出口.在负载容量较大的时候,负载电流接近系统短路电流,使得电流保护装置的灵敏度偏小。这时,负载电流的波动,很容易造成过流保护装置的误动。所以,这种情况下,增加了低电压闭锁功能在负载容量较大的时候,负载电流接近系统短路电流,使得电流保护装置的灵敏度偏小。这时,负载电流的波动,很容易造成过流保护装置的误动。所以,这种情况下,增加了低电压闭锁功能。就是当出现过电流的时候,保护装置并不是立即动作,还要再看电压是不是低于设定的闭锁定值,只有条件同时满足,才确定为故障,确保了保护装置的动作可靠性。低压闭锁定值,通常设定为额定电压的50%到80%,低压闭锁时间,需要根据保护的相互配合来确定。
5,低电压指令的基本要求
低电压指令的基本要求 1.一般规定 (a)确保该电气产品会被安全地在其设计的用途之内使用的基本特性、识别及应遵守的注意事项等,都必须标示在设备上或不可能在设备上标示时,将其标示在随附于产品的说明书上; (b)制造商的名称、牌号或商业标志清楚地印在该电气设备上,或不可能印在设备上时,将其印在包装上; (c)电气设备及其零组件的制造应确保可以被安全地和适当地组合和连接; (d)电气设备的设计及制造,应使之在按其设计用途使用并适当地维修的情况下,必须确保符合免受本附录第2、第3点所述危险的防护要求。 2.免受电气设备本身危险的防护要求 技术性的处置方式应按第1点规定加以标示,以便确保: (a)人身、家畜被适当保护,以免受因电气直接或间接的接触引起肉体或其他伤害的危险; (b)不会产生可能引起危险的温度、电弧或辐射; (c)人身、家畜及财产被适当地保护以免受经验上可由该电气设备引起的非电气性危险。 (d)绝缘必须适合于各种可预知的情况。 3.免受由外在因素影响电气设备所产生的危险的防护要求 技术性处置方法应根据第1点规定以确保: (a)该电气产品达到预期的机械要求使人身、家畜及财产免受危险; (b)该电气产品在预期的环境条件下可抵抗非机械性影响因素,使人身、家畜及财产免受危险; (c)该电气产品在可预知的超负荷情况下不致危及人身、家畜及财产的安全。一、2014/35/eu与旧指令2006/95/ec相比,新指令主要有什么变化呢?1. 新增第2章(经济运营商义务)。1.1 澄清了制造商或进口商的义务。1.2 制造商应确保产品上标有型号、批次或序列号或其他可以识别的要素,或者如果不可能,应标在包装或随附文件上。1.3 制造商/进口商应在产品上显示制造商/进口商的名称、注册的商标名称或商标标志和邮政地址;或者如果不可能,应标在包装或随附文件上。地址应当是单一地点。2. 附录 i “产品设计除了考虑人员/财产的防护外,还要考虑家养动物的防护。”3. 附录ii 新增的豁免条款 “科研机构或所属专业人员使用的设备或因测试所需要的产品。“4. 附录 iii(内部产品控制)“制造商的技术文档中需要额外增加产品风险评估文件。”5. 合格评定程序要求应优先采用oj(l96)上公布的协调标准,其次可以采用iec标准,如果没有iec 标准,可以采用合适的国家标准。6. 尤其是合格性评定是制造商的义务,公告机构不再介入。二、没有公开销售(投放市场)的产品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使用旧版lvd指令?1. 生产线所使用的设备或者配件(自用)。2. 消费者从欧盟以外国家自己购买的,带回欧盟国家自用的产品。3. 从欧盟以外国家进口的,但是不会在市场上自由流通的商品。包括还在运输、摆放在免税区、仓库中的商品。4. 进口到欧盟,用于产品检测的样品。5. 用于在展会、展览馆上进行展示或者在受控的情况下进行操作的产品。6. 还在制造商或者进口商的仓库中,没有计划在市场上进行销售的产品。三、如何定义制造商?1. 制造商是负责设计或者制造产品并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商标将产品投放市场的任何自然人或者法人。此外,如果产品是以另一方的公司名(进口商或销售代理商)或者商标投放市场的,产品上标示的公司名或者商标的所有者就被认为是制造商。2. 法人重新组装、包装、加工或者将成品重新贴标签,以自己的公司名或者商标将产品投放市场。那么这一方,就被认为是产品的制造商。3. 制造商对保证产品符合相关欧盟法国负有唯一和完全的责任。不管产品是制造商自己生产的,还是产品是制造商委托代工厂生产的,凡是以该公司名或者商标投放市场产品均被认定为制造商而必须负完全责任。4. 如果一个进口商或者分销商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商标将电气产品投放市场,在lvd指令的范畴内,那家公司就认为是制造商并且要承担制造商的责任。如果进口商或者分销商对已经在市场上销售的电气设备进行改动,那么产品对lvd指令的符合性可能会受到影响,进口商和分销商同样被认为是制造商。四、使用旧标准证书,在证书作废后(2016.04.20)客户应该注意事项?2013年8月23日,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发行了最新的信息技术设备安全标准en 60950-1:2006第二份增补件a2:2013? 该增补件修改了en 60950-1:2006及其第一份增补件a1:2010和第十二份增补件a12:2011。旧版本的撤销日期为2016年7月2日。1, 在2016年4月20日之前符合旧指令的电气产品,如果需要继续投放入市场,必须更新符合新指令。2, 符合旧指令的产品可以重新按照新版本lvd标准重新测试。3, 符合旧指令的产品可以按照新旧版本lvd标准的差异补充测试。五、有关it类产品标准en 60950的注意事项?en 60950-1:2006第二份增补件a2:2013主要内容如下:1.5.6节:表1c增加y1、y2和y3电容的型式试验rms电压,应用表1c的新规则时,必须考虑该rms电压。表1c:修改表1c的应用规则,以反映新增加电容的型式试验rms电压。1.5.9.4节:当使用vdr与gdt的串联桥接基本绝缘时,vdr必须符合附录q,且gdt必须符合基本绝缘的耐压测试与外部空间的爬行距离要求,而不是之前的功能性绝缘的相对要求。表2b:注释d中,若由正温度系数装置所保护,则应在加载后60s后量测sc及s,而非5s后。2.6.2节:具有电源线且使用黄绿色导体绝缘提供功能性接地连接时,可标示接地等符号,但这些符号不可使用于class i产品上;2.9.2节:增加在热带气候下使用的不同环境条件,测试长度应为120小时,且温度在(40±2)°c及相对湿度在(93±3)%下进行;表2l:增加在较高峰值工作电压时的外加空间要求(之前并未规定);表3e:增加相对额定电流下的最低截面积要求及可能的替代方案;3.4.11节:增加若多重电源必要的切断装置不在设备上,有关切断装置的标示必须置于靠近设备的主要输入端子附近的要求;4.3.8节:增加非酸性便携式二次电池必须符合iec 62133的要求;附录q:vdr的最大连续电压必须至少为设备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上限值)的125%,而非以前的120%。对于过电压类别iv且设备用于连接600v的电力系统时,应使用8kv/4ka的组合脉冲,而非6kv/3ka或是更低。除非符合v-1等级材料,vdr的身体必须符合依据iec 60695-11-5在指定的严苛度下的针焰测试;cc.1:对于一个测试程序中的每一个测试条件,ic限流装置必须限制电流在5a之下,而非以前的8a之下,同时应考量制造商的偏移规格;cc.2:连接到输出电路的电感的直流阻抗要求不得超过1w,而非以前的10w±2w;cc.4:增加替代的第三种测试程序;cc.5:增加符合性的判定章节,根据所选定的测试程序进行测试后,该装置必须能够依照其规格限制电流或者该装置必须为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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